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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、文旅局最新公告:校外托管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

来源:“上饶教育”公众号    发表时间:2025-07-05    浏览次数:1

近日,上饶市教育局、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发布致校外托管、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,明确提出校外托管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。

一起来看具体内容。

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组织安排,通过集体旅行、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,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,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,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。校外托管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。

《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》(教基一〔2016〕8 号)提出“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,要与有资质、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,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”。

校外托管、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,不得作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承办方。《旅游法》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: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,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对有关责任人员,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。

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,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和家长合法权益,请全市学生校外托管、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不私自带学生开展或承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,违者将依法处罚。

投诉电话:上饶市教育局校外监管科,0793-8207735,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举报投诉中心,0793-96115。

 

上饶市教育局

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

2025年7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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